院属各单位(部门):
近期财务处整理了借款名单,有部分教职工办理了转账借款手续而没有报销冲账。按照《关于印发<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综发【2016】6号)“第十七条 财务支出票据应及时报销,当年票据应在年度内报销完毕”。
财务处现把借款余额表名单分发给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2017年临近年末,请通知这些教职工尽快到财务处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特此通知
附:借款余额表(2017年11月03日)(分发各单位(部门))
财务处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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