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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高校财务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精神摘要
2016年01月28日 00:00 财务处 点击:[281]次

2015年12月22日

一、检查背景:“四个客观要求”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是适应财务管理新常态的客观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治国理政新常态、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决定了高校财务管理的新常态。新常态下,高校财务管理只能更加严格,更加刚性,更加谨慎,我们别无选择。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我们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正视问题,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同我们交换意见时认为,高校财务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些问题比较普遍,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从这两年的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看,确实每个高校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学校领导去审计部门说明问题时都流下了眼泪,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面临的形势是严峻的。原来习以为常的,现在成了问题,甚至成了大问题。所以,我们没有退路。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客观要求。检查既是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体现和重要抓手,也是衡量高校落实“三严三实”的重要标准和重要内容。这次检查我们必须坚持严字打头,实在打底,以严的标准换取实的成效。

四是开展专项检查是贯彻落实《条例》和《准则》的客观要求。《条例》和《准则》既是镜子,也是尺子,检查的过程就是照镜子、正衣冠,量红线、守底线的过程。

二、检查内容:“三看”、“三个重点强调”

1、“三看”:

一是看学校“财”是怎么管的,重点检查预算管理、决策程序和财务监管等情况。

二是看学校“钱”是怎么花的,重点检查财务收支、收费、政府采购等情况。

三是看学校的“物”是怎么用的,重点检查资产管理、基建、校办产业等情况。

2、“三个重点强调”:

一是预算管理问题。新预算法明确要求单位的所有收支都要纳入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不仅存在监管风险,而且也与法律要求相悖;预算一经人大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既不能随意调整,也不能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也不能迟滞预算执行,大额度、大比例结余结转资金;预、决算经审查批准后,必须在二十日内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向社会公开。

二是财务收支问题。学校的所有收支都要纳入学校财务部门这个“大笼子”,不能搞“体外循环”,否则就是“账外账”、“小金库”;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非税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不能错误地认为,学费、住宿费都自己收取的,想什么时候交就什么时候交、想交多少就交多少。从2011年起,高校的学费、住宿费已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简单地说,学费、住宿费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任何截留、挪用或故意迟交、缓交财政收入的行为都是违规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资政策,不能超范围、超标准甚至是自立名目乱发津补贴、奖金和其他福利;要严格执行各项支出管理规定,加强国内外公务接待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出国经费等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以及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完善学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科研经费支出;要加强收费管理,不得无依据或超范围、超标准违规收费,严格按规定使用票据。

三是资产基建问题。各高校要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购置、处置程序,按规定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确保账实、账账相符;加强对外投资管理,理顺学校与校办产业之间的产权关系,防范财务风险;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所有的基建项目都要履行规范的审批程序,不能搞未批先建和边批边建,重大投资项目还要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已完工项目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尽快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三、检查方法:“三全”

一是检查时间“全时段”。这次财务专项检查是结合两年一次的高校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开展的,重点是2014年、2015年,但又不局限于这两个年度,对重大问题可根据需要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是检查步骤 “全过程”。这次检查从今年的12月中旬开始至明年的5月中旬结束,共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时间期限和工作要求,各高校要按照规定步骤完成规定动作,一项内容都不能少,一个阶段都不能省,一处环节都不能落。

三是审计力量“全参与”。与以往审计检查不同,这次检查我们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外,还将抽调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高校审计、财务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分组分片对高校进行全面检查。进点之前将专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布置,做到认识统一、口径统一、步调统一。

四、检查要求:“三个到位”、“四个特别强调”

1、“三个到位”:

一是认识到位。第一,这次检查是结合两年一次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开展的,属于常规动作,也是内部“体检”,主要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章立制、规避风险、保护干部。因此,高校应当正确对待,未雨绸缪、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以查促改,以改促建,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第二,这次检查不仅是对高校财务管理具体工作的一次检查,也是对高校组织实施情况的一次检查,对在检查中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的高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责令进行整改。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二是措施到位。一是要“有”,即有专班、有方案、有措施;二是要“早”,即早部署、早查摆、早整改;三是要“真”,即真检查、真整改、真规范;四是要“全”,即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五是要“不”:不漏项、不隐瞒、不回避。

三是责任到位。一是党委对财务工作的主体责任要落实到位;二是校长财务工作负责制要落实到位;三是“一把手”是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到位;四是检查工作职责要分解落实到位;五是检查问题整改问责要落实到位。

2、“四个特别强调”:

一是考虑到这次检查的内容主要是财务管理工作,为避免财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各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明确审计部门或监察部门牵头此项工作,以提高检查效果。

二是各高校要以问题为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和销号制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尤其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明年上半年,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将开展财务制度建设专项检查。

三是对前一阶段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过的内容,高校可统筹安排。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和领域,要重点检查。

四是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将自查工作方案、自查总结报告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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