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助〔2012〕8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财政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省属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及时了解和掌握我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落实进度,进一步规范资助工作,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及时受助,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学生资助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12月开始,建立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月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一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落实情况;二是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三是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四是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等财政性资助资金落实情况。 二、月报形式:以表格(见附件)为主,表格未尽事宜可用文字说明。 三、报送时间:预算文件印发时间的下月10日前填报报表,每月报送一次,直至资助资金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报送方式: 各市、州教育局负责汇总所属县、市、区和学校的报表,经教育局、财政局负责人审核后,盖章传真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高校法人审核后(市、州所属高校要经市、州财政局审核)将盖章的表格传真或扫描报送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省属中职学校报表经校长(校董)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原件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以上各项表格在报送纸质文档的同时,请将电子表格发送到邮箱。 五、建立通报制度。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以各地各校报送的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月报表为依据,以适当方式对各地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予以通报。对资助工作落实好的予以表扬,对资助工作落实不力的给予批评。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7-87312475 (省教育厅) 027-67818562 (省财政厅) 电子邮箱dkzx_hb@163.com(省教育厅) hbjkwc@yahoo.com.cn(省财政厅) 附件:1、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落实情况月报表 2、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月报表 3、湖北省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月报表 4、湖北省中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月报表 5、湖北省普通高校资助资金落实情况月报表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12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