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部门): 为了做好2016年学院财务决算工作,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规定,财务处将于2016年12月21日到2017年1月16日停止报销业务,集中办理资金清理及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部门)认真清理各项应缴的款项(含部门创收收入)、个人借款等,于2016年12月20日下午5:00之前到财务处办理缴存及报销手续。 2.个人借款:请各位职工在财务综合查询系统查询自已的借还款情况,及时归还借款。财务处也同时将个人借款余额表发给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请注意查收并督促相关人员来办理结算手续。 3.请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计划认真安排好决算期间资金调度,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决算期间如遇紧急事项可办理借款(能够使用公务卡支付的除外)。 注意:公务卡当月消费的款项,账单日为次月1日,最后还款日为次月21日,请使用公务卡支付的各位教职工注意还款情况,避免违约影响个人信用。 4.决算期间报销2016年度教职工医药费业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2017年1月17日财务处恢复报销业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O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