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湖北省境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好行政事业单位的新财务规则、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知识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知识技能竞赛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省会计学会承办。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知识技能竞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知识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文童 省财政厅厅长 副组长:伍如良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 张建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如春 省总工会副主席 高文娇 省会计学会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竞赛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湖北省会计学会秘书处,省会计学会会长兼办公室主任,省财政厅会计处、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总工会技协办负责人任副主任。 二、竞赛目的 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知识技能竞赛,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规则、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学习、宣传和施行,规范单位会计核算,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和财政部的“百题竞赛”相衔接。 三、竞赛范围 湖北省境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 四、竞赛内容与形式 竞赛内容为财政部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新的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竞赛形式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 初赛采用网上答题形式。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在省会计学会的网上参加初赛,成绩由省会计学会统计、发送各组织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财政局、各行业会计学会、省会计学会各分会、省直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 (二)复赛 复赛由各组织单位组织从初赛中选拔出来的优秀选手参加复赛,复赛在省会计学会网上进行。复赛选拔出参加决赛的队员。 (三)决赛 决赛由省会计学会组织,采用局域网上答题形式。各组织复赛单位选拔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 五、组队要求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各选拔1个队(武汉市3个队)参加决赛;省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选拔5个队参加决赛;省各行业会计学会、省会计学会各分会各选拔1个队(中央企业会计学会2个队)参加决赛。参加决赛的每队3名选手。 六、竞赛管理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知识技能竞赛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 1、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知识技能竞赛的总体设计、决策指导、组织发动、表彰奖励等。 2、省会计学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知识技能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知识技能竞赛300题》的编写、竞赛试题的出题、评判和上机调试、竞赛软件编程、网络技术等工作。 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负责本区域内的竞赛组织工作。 4、省行业会计学会、省会计学会各分会、省直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单位的竞赛组织工作。 七、竞赛时间 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知识技能竞赛时间安排如下: 2013年4月成立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知识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展相关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 2013年4、5月编辑竞赛300题和开发竞赛软件。 2013年6月-7月,发行竞赛300题,各单位组织学习。 2013年8月初赛。 2013年9月复赛。 2013年10月决赛、总结、表彰。 八、奖励办法 (一)决赛个人奖:决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按参加决赛人数的10%、20%、30%确定获奖名额,由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知识技能竞赛领导小组颁发获奖证书。 (二)决赛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按参赛队的30%确定名额,由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知识技能竞赛领导小组颁发奖牌。 (三)决赛获前3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湖北省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第1名的选手按程序申报“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 (四)组织奖:本次竞赛对组织单位设组织奖若干名,按照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会计人员参赛比率和获奖人数综合评选。 (五)初赛、复赛凡获80分以上者,均可获得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知识技能竞赛领导小组颁发的初赛、复赛获奖证书。 (六)凡参加知识竞赛成绩合格的会计人员,视为参加了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折算24学分。 九、具体竞赛实施细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十、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北环路44号 电话:87838632(兼传真) 邮编:430071 邮箱:kjxhhb@163.com 联系人:江志坚、刘敏芳 湖 北 省 财 政 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总 工 会 2013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