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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工程学院首次开办社会船员合格证再有效培训工作
2017年10月30日 17:18 点击:[]

本网讯为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再有效事宜的通知》及《关于实施<海船船员培训大纲>的通知》的相关事项,按照《长江海事局辖区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培训课程确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经动力工程学院航海类专业教师精心准备,长江海事局对我院船员专项培训课程的论证和许可,我院船员培训中心从201710月开始可以开展船员培训合格证再有效的相关培训。

这次培训是对已持有《11规则》签发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基本安全(Z01)、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Z02)、高级消防(Z04)三项证书有效期不足一年的社会船员。每周一期,一期80人,培训三天,培训采取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课堂教学与考核以实操为主,占80%以上。动力工程学院认真组织社会船员报名、教师的教学安排、设备设施的准备及教学检查等工作,第一期培训工作已于20171019-21日完成。

开展船员培训合格证再有效的相关培训,是进一步完善我院船员培训体系和提升对外社会服务的能力,也是为加强航海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做好专业课程资料的收集整理、课程标准的修订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架起了与长江海事局良好的桥梁与沟通机制。(动力工程学院审核人: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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