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是承担着长江干线航道疏浚维护任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等证书,通过了ISO9001/ ISO14001/GB/T28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欢迎有志于航道、港口、水工工程建设的大学生,来世界水电名城宜昌,当负责任的护航使者,做可信赖的水工专家,共同开辟美好生活的新航道。
二、招聘条件
参加招聘人员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学历和所学专业符合招聘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接收毕业生条件
(1)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包含满足未办理过就业接收手续、从毕业当年算起在两年择业期内、户口保留在学校或迁回原籍、持有招聘当年的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四项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2)年龄在28岁以下(
1988年
7月
1日
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岁以下(
1981年
7月
1日
以后出生)。
2、留学回国人员条件
(1)取得硕士以上学历。
(2)在国外或境外(港澳台地区)学习满一年。
(3)毕业不超过两年(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确定时间为准)。
(4)年龄在28岁以下(
1988年
7月
1日
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岁以下(
1981年
7月
1日
以后出生)。
3、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计算到
2016年
7月
31日
)。
(2)年龄在40岁以下(
1976年
7月
1日
以后出生)。
(3)具备专业资格,持有国家注册类的土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测绘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证书。其中,持有以上2项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
1971年
7月
1日
以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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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安排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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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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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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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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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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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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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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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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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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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电气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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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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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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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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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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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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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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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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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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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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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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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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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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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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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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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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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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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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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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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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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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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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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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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水利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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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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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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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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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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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程序
1、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4月1日09:00至4月8日17: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以下简称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先选择单位,再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除在网上报名外,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人力资源处512办公室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审查材料时间为2016年4月1日09:00至4月9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接收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获奖证书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尚未派遣且可以开具2016年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2)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及复印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获奖证书及复印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3)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满5年有效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或资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获奖证书及复印件等。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及缴费。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4月1日09:00至4月1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后不退)。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2016年4月15日09:00至4月16日09:0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5、笔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16日9:30-11:30,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本次笔试考试仅在湖北省武汉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博士研究生和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关注报名网站。
6、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各专业指标数的3倍确定。博士研究生和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没有人数限定。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7、考核。客观、公正、全面地对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进行考核。考核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8、体检。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序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排序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之和计算;博士研究生和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按面试成绩计算。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经请示长江航道局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9、考察和复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对重点岗位或在考察中发现疑点的人员,到其学习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实地考察核实。
10、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结果和考察(考核)情况,报请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11、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拟聘岗位、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等内容,并同时公布局纪检部门监督电话。
12、上报拟聘人员材料。公示期满,将没有问题的拟聘人员材料上报长江航道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审批。
13、签订聘用合同及报到。经上报审核、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报到时,审核人事档案。实行人事部门经办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复核、局主管负责人把关的三级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责任。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17-6964992、6966466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273号
附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