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6月《武汉船院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办法(试行)》(武船院发〔2019〕23号),2020年科研工作量未完成的,2021年进行的2020年个人年度考核、学院综合性评优评先、科研评奖以及技术职务晋升与晋级将受影响。
科研处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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