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头版新闻
2013-01-23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如金石之音,振聋发聩、使人警醒。要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取信于民,赢得人心,凝聚奋进的力量。总书记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这就必须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党根基永固,血脉长存。
为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性。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坚决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实践证明,要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一些地方和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屡禁屡发的教训看,有些领导干部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损害民族、人民和党的利益,堕落到古人所讥讽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而制约缺失、监督失效,往往使某些干部手中的权力如脱缰的野马恣意而为,成为牟取私利的工具,直至触犯党纪国法,最后踏上不归路。因此,“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已经成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制度建设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邓小平同志曾经尖锐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正因为如此,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一直致力于探索加强制度建设和教育防范工作,努力使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使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尽管如此,制度建设仍然存在不少“蚁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还需不断提速。
领导干部的权力是否有效地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核心在于建立起让全体党员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三个机制实际上就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反腐倡廉体系的制度化标准。尤其是在那些腐败问题多发高发的地方和领域,必须尽快围绕三个机制建设,建立起纲纪严明的制度规范,持之以恒地加以贯彻,严密细致地加以完善,让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们必须警醒起来,让人民群众看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