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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青年教师海外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03-12审核人:

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职院校青年教师海外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函[2011]1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组织申报2012年青年教师海外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省教育厅2012年面向全省省属高职院校选派50人,在外培训时间为21天。

培训地点:新加坡义安理工学院

培训时间:2012年9月--10月

培训内容:进行教学方法和课程开发与设计的培训。

2、以高职院校省级重点专业、教改试点专业或国家和省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为选派重点。之前已经参加过学院选派赴新加坡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再选派。

3、出国培训所需经费主要由派出学校承担,省教育厅按每人2万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2、现为省属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7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从教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从教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从教经历的要求。

三、申请办法

1、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单位重点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各教学单位原则上推荐1-2名,对申请人申报资格和材料严格审核。

2、申请人须填报《高职院校青年教师海外培训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关于准备高职院校青年教师海外培训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2)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3、各教学单位填写申请表内的“单位推荐意见”和《2012年高职院校青年教师海外培训申报人信息一览表》(附件3),打印二份并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稿。于2012年3月15日前将申请人材料集中报送到院人事处(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凡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予以退回,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录取办法

该项目的评审分为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学院组织相关部门复核各院系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后,统一上报到省教育厅,教育厅在材料审核后,将组织专家评审,录取结果将于2012年5月底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公布。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至2013年5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五、考核及管理

在外培训人员的管理主要由组团单位负责,派出单位协助组团单位做好教师出国培训管理工作。留学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培训统一安排,结合本人专业教学或科研工作,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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