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思政社科处(鄂教思政办〔2013〕2号)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将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申报文件精神和具体内容。
二、项目分为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指导性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指导性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除指导性项目外的其他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0.5—1万元。专项任务项目仅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
三、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和我校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四、申报条件:
1、各类项目申请者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名,申请人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应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岁。
3、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4、承担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五、申报办法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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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课题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不受理纸质材料。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hbsz.e21.cn/ktsb/。系统开放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9月10日。
六、其他要求:
1、受理项目申报最后截止日期为9月10日,过期系统自动关闭。课题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可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内浏览下载。
2、有关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持问题请咨询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27-87122121(转8119)。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管大为 84803741
科 研 处
201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