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鄂教办〔2013〕10号)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将组织湖北省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申报文件精神和具体内容。
二、申报范围:2008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教育科学(不包含自然科学和一般人文社科类)研究成果。申报成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含省新闻出版局核准的省级内刊)的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查报告、实验研究报告等(不包括论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2、未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改方案和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3、凡列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已结题)均可参评,未列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但经厅局级以上单位鉴定或评审通过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三、申报成果的基本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参评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和应用性的特点,既反映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又能够体现我省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水平。
3、学风端正,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划要求。
四、申报办法
1、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采取由个人或集体(课题组)申报的办法,一个人或同一集体参评的成果只限一项。
2、参评成果需填写《湖北省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成果鉴定评审材料,市、州级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应用证明等)。
3、材料要求:参评成果一式3套(申报评审书3份,成果3份),一律用A4纸复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五、申报中的其它事项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署名人负责申报,申报者不超过5人。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2、已在国家和省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全国第四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及其它省部级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活动。
六、各部门将参评成果材料(3套)及评审书电子版集中交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6月17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管大为 84803741
附件:
1. 关于开展全省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附件1:关于全省第四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若干具体具体问题的通知 2.doc
2. 《湖北省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
附件2:成果申报评审表.doc
3. 湖北省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推荐成果一览表
附件3: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推荐成果一览表.doc
科 研 处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