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鲁班工坊”名称和标识的公告
2023-11-30 12:12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点击:[]

各鲁班工坊建设联盟成员单位:


鲁班工坊作为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办学的国家品牌,已成为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新窗口,在落实国家领导人倡议,服务“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丰富和拓展中外人文交流内涵等方面不断发挥重要作用。

为共鉴共享鲁班工坊建设经验和成果,2022年11月,由中国院校、研究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发起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组织鲁班工坊建设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正式成立,主要开展鲁班工坊标准制定、项目建设、质量保障、能力提升等工作。

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以下简称交流协会)的指导下,联盟制定了《鲁班工坊建设规程》《鲁班工坊运营项目认定标准(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明确通过认定的项目方可冠名“鲁班工坊”并使用标识的原则,这已成为所有联盟成员单位的共识。

2022年4-8月,交流协会协同联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首批鲁班工坊运营项目认定工作,包括申报、专家评议、联盟理事会审议、社会公示、授牌等环节。目前,经认定的鲁班工坊运营项目共27个(名单见附件)。

近期,连续发生未经认定自行使用“鲁班工坊”名称或标识的情况。为保护鲁班工坊品牌、加强鲁班工坊项目管理,联盟在此重申,未经认定或未通过认定项目不得冠名“鲁班工坊”或使用相关标识;再经发现,将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联盟呼吁各成员单位自觉遵守联盟章程和有关共识,强化品牌保护意识,维护鲁班工坊品牌形象和权益,主动发挥联盟成员行业自律和监督保障作用,共同确保我国职业教育国家品牌行稳致远。


鲁班工坊建设联盟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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