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训室管理情况期中检查的通知
(不另发纸质稿)
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工业中心:
为加强学院实训室的管理,提高实训室的使用效益,合理评价各教学单位实训室管理工作质量,国资处定于2017年11月7日~11月10日期间对学院各实训室管理情况进行期中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完好情况;
2.教学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及记录情况;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10万元及以上)管理情况;
4.实训室安全、卫生等管理情况。
检查顺序依次为:机械学院、动力学院、船海学院、电气学院、经管学院、公共课部、工业中心。
检查方式:各实训室现场考察。
特此通知。
国资处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