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了确保寒假期间实训室的安全,请各教学单位在放假前组织各实训室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水电、门窗关闭,经检查无虞后方可封门。
寒假期间,如确需使用实训室,请教学单位书面向国资处、保卫处报备,未报备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训室。
特此通知。(本通知不发纸质稿)
国资处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