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相关单位(部门):
学院机构调整后,各单位(部门)所属办公家具、设备等资产调整变化较大,为了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及时更新相关资产信息,防止学院资产流失,请各相关单位(部门)完成相关资产数据更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资产管理员信息变更
凡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调整的,请将新的资产管理员信息经本单位(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给国资处,国资处将及时在学院资产系统中开通其资产管理权限。(资产管理负责人调整的,由国资处在系统中更新)
2.资产账目变更
凡各单位(部门)所属资产的领用人、存放地点等发生变化的,请在学院资产系统中填写并打印资产“账目修改单”,经本单位(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给国资处。
3.资产调拨
凡各单位(部门)所属资产因工作需要而调拨到其他单位(部门)的,请在学院资产系统中填写并打印“固定资产调拨单”,经双方单位(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给国资处。
4.资产报废
凡各单位(部门)所属资产因使用寿命超期、非人为毁损等原因造成无修复利用价值的,请在学院资产系统中填写并打印“固定资产报损、报废技术鉴定表”,经本单位(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给国资处。
请各单位(部门)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大力配合国资处完成此次机构调整后的资产数据更新,并请于10月3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给国资处(联系人:张明珠,电话:8480055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