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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退寝手续程序
    2014年06月16日 00:00

    根据学院通知,定于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6月21日(二天),从早8:00—17:30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退寝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毕业学生离校时,由各寝室长组织住寝学生搞好寝室卫生,整理公物,然后到宿舍管理员值班室办理寝室验收手续。

    2、宿舍管理员进行财产验收并收取钥匙后,才能在《学生离校手续单》上签字或盖章。寝室财产以入住时的《学生公寓公共财产一览表》为准进行核对。凡人为损坏的财产,按《学生宿舍公物维修与赔偿制度》处理。

    3、寝室钥匙在学生离校寝室验收时交给宿舍管理员。同寝室同学先行离校后,未离校的同学负责前面验收后的寝室公物财产安全。

    4、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宿舍退寝手续后,应按期离校。

    5、毕业生们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将自已的全部物品带走。6月30日进行清楼(特殊原因未能离校需再住宿同学请到宿管中心登记、协调安排)。

    备注:⑴、住校内学生宿舍的毕业生直接在所住楼栋值班室办理离校退寝手续。

    ⑵、住雅苑学生公寓的毕业生直接在所住楼栋值班室办理离校退寝手续。

    武汉船院后勤集团宿管中心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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