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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退寝手续程序
    2012年06月11日 00:00

    根据学院通知,定于2012年6月19日至2012年6月21日(三天)办理毕业生离校退寝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毕业学生离校时,由各寝室长组织住寝学生搞好寝室卫生,整理公物,然后到宿舍管理员值班室办理寝室验收手续。

    2、宿舍管理员进行财产验收并收取钥匙后,才能在《学生离校手续单》上签字或盖章。寝室财产以入住时的《学生公寓公共财产一览表》为准进行核对。凡人为损坏的财产,按《学生宿舍公物维修与赔偿制度》处理。

    3、寝室钥匙在学生离校寝室验收时交给宿舍管理员。同寝室同学先行离校后,未离校的同学负责前面验收后的寝室公物财产安全。

    4、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宿舍退寝手续后,应按期离校。

    5、毕业生们在2012年6月23日之前将自已的全部物品带走。2012年6月24日上午9:00时,宿管中心将对各学生宿舍楼栋进行断电、封门,并同时对毕业生寝室进行全面清理和维修,在此期间对毕业生寝室仍然存放的物品,视为学生们不要的遗弃物品,将进行全部清理和清除。如24日后有关物品遗失等其它事宜,自行承担。

    备注:⑴、住校内学生宿舍的毕业生直接在所住楼栋值班室办理离校退寝手续。

    ⑵、住雅苑学生公寓的毕业生直接在所住楼栋值班室办理离校退寝手续。

    武汉船院后勤集团宿管中心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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