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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学生宿舍就寝及用电安全管理的规定
    2011年11月10日 00:00

    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保障广大同学的休息权利,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宿舍晚间熄灯就寝作息时间为:星期日—星期四晚10:30—次日凌晨6:00,星期五—星期六晚11:00—次日凌晨6:00,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宿舍就寝熄灯规定。

    2、各楼在熄灯时间点进行预警,并由学生宿管会进行检查。凡在规定时间后经劝阻仍不关灯的寝室,由值班室进行断电,由此造成的不便自行承担。同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系及学工处。

    3、后勤集团宿管中心、学生宿管会、各楼栋管理员要加大对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晚间就寝时间段用电安全的检查力度,做好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结果通报各系及学工处。

    4、后勤集团要进一步加强对楼栋管理员考勤纪律检查,严禁管理员上班时间串岗、脱岗,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学工处、保卫处、各系要加强学生用电安全教育,指导、协助宿管中心抓好就寝管理与用电安全管理。

    6、认真执行《学生住宿管理条例》,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严禁在晚就寝时间段违规使用电脑、打牌、播放音乐、喧闹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违反者视情节,依据《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予以纪律处分。

    学工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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