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3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
排,结合学院情况,现就 2023 年清明节学院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时间安排:2023 年 4 月 5 日(星期三)放假,共 1 天。
二、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做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安排,严格
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三、保卫处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对事故易发地段的检查,各
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校园平安。
假期外出人员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要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
各项纪律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积极倡导文明、节俭、
廉洁的节日新风。
五、假期有值班任务的单位(部门)做好值班安排,4 月 3
日(星期一)前将值班表报党政办公室。值班期间,工作人员应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各单位(部
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