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学院章程的制(修)订与实施,组织学院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的制(修)订与汇编工作,统筹推进内部治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三、负责深入调查研究,做好政策研究,为党委、行政决策提供参考。
四、负责起草党委、行政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决议、通知及综合性文件、文稿材料。
五、负责学院各类文件的审核、编印,校外来文的收发、登记、批办和处理、归档工作。
六、负责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会务工作,整理会议纪要、检查会议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督办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及各类党委、行政决策部署、党政重点工作及院领导交办的工作等。
八、负责对年度党政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筛选发布党政月度重点工作、发布工作情况信息以及编写大事记。
九、负责学院党委、行政各类会议及活动的筹备、组织、安排、协调、支持等工作。
十、负责党委机要、保密工作。
十一、负责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来校公务活动,以及公务用车的管理。
十二、负责全院信息和学院有关重要情况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十三、负责学院综合统计及相关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学院安全稳定、防疫、防汛救灾、值班安排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院性行政事务的协调、处理,负责各党总支、单位(部门)间的日常工作协调,保障学院领导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十六、负责学院党委、行政印章(钢印)、书记及院长印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政介绍信、证明信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院党群、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印、启用和废止。
十七、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十八、负责对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党 建工作考核。
十九、负责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的日常工作。
二十、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二十一、履行本单位(部门)“三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统战工作、宗教工作、法治工作责任。
二十二、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
二十三、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学院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综合协调,对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向党委会提出意见、建议和对策。
二、负责协调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三、负责协调落实学院党委迎接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相关工作。
四、负责落实学院党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向党委提出责任追究处理意见。
五、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六、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七、履行本单位(部门)“三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责任。
八、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
九、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协助院领导检查、督促、指导各单位(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负责承办教职员工、学生、家长或其他组织和个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三、负责承办上级机关、学院交办和其他单位转办的信访事项。
四、负责向学院各单位(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并督促、协调、检查信访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工作情况。
五、负责做好学院院领导接待日的组织安排工作及接待后的交办、督办、落实工作。
六、负责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处理涉及面较广和情况复杂的信访事项。
七、负责研究分析信访工作形势,开展信访调研,根据信访工作需要及时向学院报告信访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八、负责做好信访制度建设及信访材料的归档工作。
九、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十、履行本单位(部门)“三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统战工作、宗教工作、法治工作责任。
十一、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
十二、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治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法律顾问选聘工作。
二、负责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协调与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联络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措施、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联络法律顾问参与学院重要制度、章程、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协议、合同修改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参与规章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五、负责代理学院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六、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七、履行本单位(部门)“三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责任。
八、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
九、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27-84803856 84803749 84803752 84804571(传真)
党政办主任:焦文渊
(2022年9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