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职业教育研究院)
2022年09月06日 14:54 点击:[]

科研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与实施学院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教学单位与科研机构科技工作计划编制与实施。

二、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研究(研发)与结题,并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三、负责横向科技项目的协议签订、合同管理及项目实施相关工作。

四、负责科研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推荐与申报以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做好科技年鉴和年报工作。

五、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的认定、统计、考核与奖励、数字化校园科研管理系统的运行以及教学单位的科研考核。

六、负责组织开展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组织学术失范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开展学术评议与决策咨询等工作。

七、负责开展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学术交流与学术论坛相关工作。

八、负责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团队、学会、学术团体的设置、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十、履行本单位(部门)“三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责任。

十一、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以及档案工作、保密工作。

十二、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业教育研究院工作职责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组织开展职业教育理论、国家与区域发展政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实践研究,为学院改革发展、专业建设与调整建言献策。

三、组织开展学院重大工作研究,为解决学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

四、组织承接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与社会组织、学术团体的重大研究项目,协助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组织研究报告预审与报送工作。

五、组织编制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和重要任务,参与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六、督导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开展阶段性与终结性评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适时调整。

七、负责《18luck平台注册 学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年检、专项评审等工作。

八、配合全国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组织湖北省职业教育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各项工作。

九、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十、履行本单位(部门)“三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统战工作、宗教工作、法治工作责任。

十一、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

十二、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27-84804822

邮箱:kyc@mail.wspc.edu.cn

处长:邹新宇

(2022年9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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