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的决策部署,协助院领导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
二、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学校乡村振兴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拟订学校年度乡村振兴经费预算分配,指导、监督和检查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管理。
四、持续开展学院定点帮扶村驻村帮扶工作。协助学院定点帮扶村“两委”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
五、选准配强驻村工作队员,根据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人员轮换。
六、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七、履行本单位(部门)“三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统战工作、宗教工作、法治工作责任。
八、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
九、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韩华
(2022年9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