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 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2022年03月24日 08:34 点击:[]

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纪检监察队伍,不仅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能否高质量发展,还是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大事。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来对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高度重视,要求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捍卫纪检监察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行了许多积极有益的实践探索。本期选取部分派驻党政机关纪检监察组和中管高校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分享相关经验做法。

  ——编者

把握职责任务 锤炼过硬作风

  纪检监察队伍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勇于自我革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为新时代统一战线服务大局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坚持锻造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以党性立身做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统战对象结构复杂思想多元、统战工作肩负使命任务更加艰巨的特点,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着力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下功夫。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围绕立场、权力、责任强化政治监督,紧盯“两个维护”落实情况、政策建议制定执行权、组织人事安排权、思想政治引领话语权、行政事务管理权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保障党中央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持完善规范用权的制度体系,严格权力边界。执纪执法权都是公权力,要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针对统战系统派驻机构组建时间短、开展监察监督缺少制度依据的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着力在健全完善监督制度体系上下功夫,努力做到规范用权。围绕民主党派机关公职人员纪律处分、宗教团体行使公权力人员信访举报件办理、工商联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行为规范等,会同主管部门研究出台制度,使监督于法有据。围绕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运用第一种形态等,会同综合监督单位制定具体程序,指引规范用权,限制权力滥用。围绕会商、驻点监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司局级一把手监督谈话等,制定详细实施办法,规范监督行为。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守住拒腐防变底线。

  坚持锤炼全面从严的纪律作风,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正人必先正己,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秉公执纪执法,坚决防止“灯下黑”。针对纪检监察组处在监督一线、与统一战线成员接触广泛的实际,必须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教育从严,深化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以案为鉴开设纪律课堂,让纪检监察组干部首先受教育、做表率。坚持管理从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各项制度,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持处理从严,对反映纪检监察组干部的问题不护短,对有苗头性问题反映的及时提醒谈话,对干部考察中有问题反映的及时中止考察程序,要求其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让全体同志受教育,对存在问题受到党纪处分的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坚持提高纪法双施的监督能力,推进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针对监察法出台后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着力在提升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全员培训,认真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纪法规定,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认真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等要求,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精准处置,确保每起案件每项工作都能经得起检验。强化实战练兵,让干部在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置处分等工作中经受历练,在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实践中增长本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周小莹)


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干部监督始终

  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接受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做遵纪守法的标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作为垂直管理单位,有368个纪检监察机构,2215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近年来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被查处,表明系统存量问题多、廉洁底子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干部监督工作始终,为银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严把入口关,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在银保监会党委领导下,会同党委组织部抓住选好纪委书记这一关键,明确纪委书记提名人选基本条件,落实“四回避”原则,重点把好政治关,同时兼顾年龄、专长等多方面因素。党的十九大以来,调整选配银保监局和会管单位纪委书记88人次。每年组织纪委书记述职述廉,开展纪检工作和纪委书记年度考核,监督激励带头履职尽责。推动各单位纪委主动与同级党委汇报协商,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党的十九大以来新增981名纪检监察干部。把纪检监察岗位作为监管干部锻炼政治能力的平台,培养政治、业务双通双优干部,为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提供人才保障。

  严把职责关,持续推动高水平深层次“三转”。2019年,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提出“三转”要求,明确纪检监察机构不得直接参与行政处罚、大额采购、招投标等日常工作。2021年,在全系统开展“三转”不到位专项清理整治,发现并整改工作标准不清、职责定位不准等问题,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替代、到位不越位,与党委发挥主体责任实现同频共振。

  严把内控关,全面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加强条线管理,制定选任考察、工作考核,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纪律约束,制定打听、过问、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的责任追究办法,制定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常用文书模板等,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内部管理,制定十余项组内制度,完善内部督办机制,实现案件监督管理、审查调查、审理机构分设,要求专案组建立临时党支部,抽调人员统筹考虑地区、职责、工作经历、社会关系等回避因素,形成相互制约机制。

  严把履职关,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把提高政治能力放在首位,在执纪执法中贯彻政治要求,如查处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事件背后监管腐败问题时坚决从政治纪律查起。注重激励政治、业务双通双优的集体和个人,推动银保监会党委对参加案件查办工作忠诚担当、实绩突出的2个集体和22名个人予以嘉奖,8名同志荣立三等功。加大培养指导力度,坚持以案练兵,抽调36家省局纪委书记等百余名骨干参与案件审查调查;坚持精准指导,除1家银保监局外,35家银保监局和银保监会机关纪委,均实现自办案件“零突破”,系统部分单位实现第四种形态“零突破”。

  严把纪律关,坚决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加大提级监督力度,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统一受理涉及系统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下转的典型和重要问题线索全程督办。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系统共处分纪检监察干部2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38人。其中,由纪检监察组处分7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3人。加强警示震慑,在系统内通报6起纪检监察干部典型问题,开展警示教育,以“零容忍”的态度,更严的规矩、更强的约束保证队伍先进纯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欣然)


律人者必先律己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北京大学纪委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始终坚持严把方向、严控质量、严格机制、严肃纪律,把监督融入工作部署、融入问题线索处置全过程、融入日常教育管理,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重点,第一时间组织集体学习、研究部署监督工作,制定动态更新的政治监督清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监督。2020年以来,督促带领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围绕院感防控、人员排查等18项内容开展大量“四不两直”检查,反馈数百条督查建议。聚焦新时代作风建设,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监督事项中有针对性地发布纪律提醒,明确各级纪委监督重点,在转办相关问题线索时,明确要求快查快办、严查严办。

  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将质量把关融入问题线索处置全过程。抓全员培训,集体学习法规条例和业务程序,专题讲解问题线索处置要求,从初始环节就注重狠抓监督质量。设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专题会制度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各级纪委拟办结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究把关,确保事实清楚、依据准确、量纪量法平衡;对难点问题和复杂事项,既提出推进思路,也督促严格处置;对已经完成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报告,逐一全面检查,从形式到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核把关。

  持续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制定《北京大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若干措施》,明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权限和个人应请示报告事项,建立监督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责述廉等日常监督机制。制定检举控告处理、案卷管理、审理工作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执纪执法内控机制。严格措施使用,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的经常性督办、全过程监督,要求使用查询、调取措施时,最大限度控制知情范围、保护被反映人权利;使用“走读式”谈话措施时,重点审核谈话方案,督促摸清情况、压实安全责任,反复修改完善后再予批准。

  健全完善常态长效学习教育管理机制,做遵纪守法标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重要法律法规,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深化中央巡视整改和推进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严防相互打听过问案情、严格控制业务事项知悉范围、强化保密纪律要求等重点监督事项,构建务实管用的全方位自我监督体系。坚持常态化教育提醒,结合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在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提醒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北京大学纪委)


强化自我约束 练就过硬本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和自我监督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构建完善自我监督体系,强化自我约束、提升监督质效,努力建设政治素质高、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忠诚干净担当的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理论武装和政治引领。校纪委牢牢把握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标准,组织专题培训班,指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围绕如何在高校“熟人社会”强化监督、如何为师生服务等主题深入开展研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淬炼中深刻领悟党的初心使命和百年奋斗历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勇于自我革命、敢于善于斗争精神,筑牢“自身硬”的思想根基。

  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校纪委从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较少的实际出发,坚持既相互配合又监督制约的原则,设立纪委综合室、监督检查与审理室、审查调查室三个内设部门,在部门分工及岗位职责安排上,强化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纪委书记直接分管,纪委副书记和综合室主任具体负责,保证干部监督工作有部门管、有专人干。干部监督岗位既监督干部又监督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实时提醒干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重要节假日及时提醒干部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定期对干部遵规守纪、履职用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权限、依程序开展工作,坚决防止出现选择性监督、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等问题。校纪委充分运用外部力量加强对监督者的再监督,从学校一线教师代表中选聘19人组成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参与学校纪委组织开展的全面从严治党检查、日常监督等工作,在对有关工作开展监督的同时,也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2021年,校纪委制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实施办法,组织学校师生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监督力量,共同组成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既加强监督工作的协同,又加强对监督者的再监督。

  不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系统梳理学校监督执纪问责等各项工作的具体流程,根据权力运行轨迹画出流程图,认真分析查找易发问题的权力节点,将其纳入制度化审批程序,切实以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加强内控管理。近年来,细化制定10余项制度文件,建立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及相关措施运用等60余项工作的规范文书,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有序运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建设了问题线索办理管理系统、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模块等信息化平台,通过线上运行、闭环管理,既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又加强对系统程序的监督制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委)


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

  浙江大学纪委坚持把加强政治建设和强化政治监督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以更加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监督首责扛在肩上。高校纪委的使命职责是通过监督保障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国之大者”落实。围绕这一目标,校纪委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和制度法规,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高校政治监督内涵外延的学习研讨,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思想行动自觉。加强对学校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监督,既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又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尽责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以铁的信念、铁的纪律、铁的担当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校纪委认真贯彻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主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浙江省纪委监委的领导和监督,认真做好定期报告、专题汇报、突发事件报告等工作,并就执纪执法中的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指导。健全校纪委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工作机制,通过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听取纪委工作汇报,纪委书记与党委书记、校长沟通请示汇报工作,在校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上全面检视剖析问题等形式,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同级党委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校纪委主动接受师生群众的监督,每年将履职情况公布到校内办公网,自觉诚恳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和评价;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听取二级单位纪委和师生群众的意见建议;聘请10名教师和学生为特邀监察员,建立特邀监察员监督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坚持刀刃向内,不断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控机制。防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出现问题,关键要强化自我监督。校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分设案件审理室和监督检查室,科学配置纪委内部权力,严格落实查审分离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议事决策制度、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专题会议制度等,严格问题线索处置报批程序,切实加强对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监督。制定《浙江大学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绘制“1+7”项工作流程图,规范57项文书模板,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精准化、精确化。建立健全校纪委书记与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经常性“一对一”谈话制度,要求二级单位纪委每年向校纪委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强化校纪委对二级单位纪委的监督和指导。注重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对拟任干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同时在培养使用过程中推动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尽可能避免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出现监督者与被监督对象“关系密切”的情况,减少高校“熟人社会”干扰。(浙江大学纪委)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队伍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着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只有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有效监督保障高等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学思践悟,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纪检监察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高校纪委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为保障引领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出贡献。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期间,深刻阐释西迁精神的核心和精髓,勉励广大师生要大力弘扬西迁精神,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校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聆听西迁前辈事迹报告,与西迁博物馆合作撰写《铁轨上的西迁路、铁律下的西迁人》文章,引发师生强烈共鸣。校纪委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严格内部管理,在加强正面教育引导的同时敢于动真碰硬,严防“灯下黑”。

  坚持锤炼本领,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与水平。纪检监察机关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必须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练就高强本领。加强制度建设,校纪委制定纪委全委会议事规则,规范纪委全委会议事决策程序;制定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实现对干部选任意见的精准回复;制定信访举报与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实施办法、纪检监察谈话函询实施办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实施办法、党员纪律处分程序规定等多项工作制度,形成业务工作制度闭环。组织开展多轮业务培训,专题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内容,选派干部参加上级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廉政研究中心开发多个调研课题。

  坚持从严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建设。随着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管高校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步伐逐步加快。校纪委积极构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将内设机构调整为综合事务与案件审理室、信访与案件监督管理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各室职能职责更加清晰,干部选配管理不断优化。严格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校纪委制定纪检干部行为规范,明确“不准发表、传播违背党中央精神的言论;不准组织、参加小圈子活动;不准隐瞒个人有关事项;不准接受监督、巡视单位及审查调查对象的宴请及礼品礼金;不准利用职权、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不准私自处置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涉案财物;不准私自打听案情及插手、干预办案;不准采取不当审查调查措施;不准泄露任何工作秘密;不准打官腔、摆架子、耍特权”。(西安交通大学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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