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2023届毕业生信息的准确性,现组织开展2023届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此次毕业生核准的信息将作为学历电子注册、学历证书制作的基础数据。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相关规定,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凡是因核对不及时、或核对不认真而导致其本人毕业信息出现问题或错误,相关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核查对象:2023届毕业生。
二、时间要求:2023年5月22日--5月31日,各二级学院于5月31日将2023届毕业生信息核查情况汇总反馈表(附件2)报送到教务处;期间教务处会将学信网上核对进度发送给相关二级学院,以方便核对工作的进行。
三、核查方法:学生自行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照学信网信息核对操作方法(见附件1)核对本人学籍信息(含学历照片)。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历照片缺失将无法进行学历电子注册。未参加毕业照片采集的学生,应于5月31日之前到图片社进行补拍,以免影响学历注册以及毕业证书制作等。预约电话:027-87122178;工作时间(仅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采集地址:湖北武汉市武昌区松竹路28号万达汉街环球国际中心4号楼13A1307室;确有特殊原因无法返汉的,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锐拍”进行线上采集,根据锐拍小程序首页的采集要求及流程进行采集,并支付产生的费用。
2.若因在校期间在公安机关修改过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导致与学信网中信息不一致的,需填写在校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并根据表内证明材料目录附佐证材料,并于5月31日前到校办理变更手续。如不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学历信息注册上网查询后将无法修改。
3.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结业后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通过补考、重修等达到毕业条件的,可颁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
附件1:学信网信息核对操作方法
附件2:2023届毕业生信息核查情况汇总反馈表
附件3:在校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