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现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请各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培育和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
1.申报人在科研系统内提交申报资料。(附件2)和(附件3)要求PDF版,文件名以“姓名+附件×:××”命名,申报人暂时不用提交纸质版材料,待确定推荐后另行通知。
2.本次全校限项不超过10个名额。
3.重要提醒:
①.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得一题多报;
②.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3年,逾期不结题将被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③.课题申请评审书请按规范要求填写,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4.各部门科研秘书统计申报情况并填写部门汇总表(附件4),书记审核签字。
5.校内申报截止时间:请申请人于2023年6月15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资料提交至科研系统,科研秘书将部门汇总表提交至科研处303室,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人电话及QQ:卢闪闪84809125,274901990。
7.时间节点安排:
时间节点 |
阶段 |
工作内容 |
备注 |
5.16-6.15 |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和资料提交 |
1.各部门学习文件精神,动员老师申报 2.6月15日完成科研系统申报和汇总表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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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6.21 |
第二阶段:科研处初审和专家盲审 |
1.科研处初审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专家盲审 2.专家盲审并提修改意见,确定入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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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6.30 |
第三阶段:入围项目专家修改指导 |
1.通知入围项目修改并准备答辩材料 2.组织现场答辩并提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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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7 |
第四阶段:申报人再修改,完成网上申报 |
1.科研处终审确定报送项目 2.申报人再修改,完成网上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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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10 |
第五阶段:科研处网上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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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3年5月16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3年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件3:武汉船院校外纵向课题申报论证活页
附件4:部门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