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院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空缺岗位的招聘方案
2012-04-26审核人:(访问次数)

根据武船院发[2008]49号《武汉船院实施全员聘用制后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文件精神,武汉船院工业中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29日向院人事处提交本学期拟计划公开招聘空缺岗位的书面申请,经学院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于4月5日讨论通过,同意工业中心公开招聘空缺岗位13个,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工业中心公开招聘的岗位

车工4名 行车工3名 热加工1名 磨工兼镗工1名 电焊工2名 钳工2名

具体岗位及任职条件、竞聘考核方案等见附件一:“2012年工业中心技术工种岗位聘用方案”

二、本次聘用人员范围

学院在编在册正式职工愿意竞聘以上岗位的人员

三、愿意竞聘以上岗位人员竞聘程序

1、学院于4月20日在校园网公布公开招聘空缺岗位人员的方案及岗位职数;

2、在4月24日下午5:00时前,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提前解聘原签聘用合同确定的工作岗位;

3、本单位聘用工作小组与本人在协商基础上,明确是否同意提前解除,并由本单位聘用工作小组在个人申请上签署明确意见,并在学院确定的双方解聘时间前办理完交接手续(本次竞聘学院统一确定解聘时间为4月30日止);

4、职工个人将同意解聘的本人申请在4月25日中午12:00时前交人事处换取竞岗表;

5、职工个人将填好的竞岗表在4月25日下午5:00时前交工业中心竞聘以上空缺岗位;

6、工业中心聘用工作小组按竞聘方案在4月26日下午5:00时前完成竞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院人事处;

7、经院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审批,将结果反馈给工业中心;

8、工业中心于4月27日下午2:00时公布拟聘人选并公示半天,若发生人事争议,按武船院发[2010]14号文件规定程序办理;

9、学院授权工业中心与受聘人员在4月30日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止),并报学院备案。

2012年工业中心技术工种岗位聘用方案.doc

院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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