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院教职工发展规划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开展学院教职员工的培训项目,加强并规范对进修培训工作的管理,确保进修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报送2016年度培训计划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上报培训工作计划相关要求
1.各部门根据本年度工作重点及发展规划报送部门员工培训计划及相关经费预算。
2.各教学部门根据教师培养规划及教学安排落实教师轮训制度,上报专业教师企业实践计划。
3.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批上报的培训计划,具体指标和经费分配情况另行通知。
二、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于2016年3月4日前将填写好的《武汉船院2016年度进修培训计划申报表》报送至人事处。
2.上报材料均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有效。
人事处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