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已列入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请材料要求
1.《高校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2.《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
三、注意事项
1.我院教师申报国内访问学者的,接收高校仅限于选报武汉市所在高校。申报者在申报前跟所申报学校及导师取得联系,确保能够在入选后可被顺利录取,申报者一旦录取,不能以任何原因退出或延期。
2.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限推荐一名,推荐人员名单请于4月19日中午12:00前以报告形式报送人事处,并同时报送附件1的“推荐人选一览表”。
3.学院确定选派人员后再通知申报人员填写《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该表中的最后一页的第一栏填写推荐人信息和意见,第二栏填写二级学院领导姓名和意见,第三栏由人事处填写。
《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3份)应于4月21日下午5:00前报送人事处,《推荐表》最后两项——“接受学校导师意见”、“接受学校管理部门意见”必须填写好,且盖好公章,方为有效。
4.《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等信息在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
5.该数据库含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带“*”)和一般访问学者项目(未带“*”)。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有资格享受教育部资助。一般访问学者则不能享受教育部资助。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特此通知
附件:1.《访学项目高校推荐人选一览表》
2.《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
人事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