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鄂教职成〔2016〕9号)及《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申报2018年湖北省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现行教学单位运行体制组织推荐。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物色和推荐申报人选(文件通知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我院推荐至湖北省评审的名额为2个。各教学单位原则上应至少推荐1个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
三、推荐程序:个人申报;教学单位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推荐。
四、支持政策:
1. 省教育厅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对工作室建设予以资助,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图书资料、师资培训、课题研究、项目研发、调研考察、对外交流、专家讲座、企业实践等工作。
2.对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4年为一个周期。省教育厅对工作室进行中期评估和届满评估。届满评估考核合格者,保留其工作室称号;考核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取消工作室称号。
五、时间及材料要求:
1. 各教学单位即日起组织文件学习、人员遴选、指导申报和推荐;申报材料由各主持人在各教学单位指导下组织填写和申报,工作室设主持人1人、特聘顾问1-2名、成员6-8人,由学校和企业人员共同组成。
2. 各教学单位请于6月25日前将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工作室推荐材料交人事处,材料清单如下:
(1)教学单位推荐报告(纸质盖章稿1份);
(2)湖北省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请按推荐排名先后顺序填报)(附件2)(交纸质盖章稿1份+电子稿);
(3)湖北省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3,申报表中包括表头及表1-表5的5个表格)(交电子稿);
申报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相关申报材料请交至人事处岳老师(电话:84804767,qq:84771162)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鄂教职成〔2016〕9号)
附件2:湖北省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3:湖北省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附件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