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9-06-26审核人:(访问次数)


教职工: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聘用在教师岗位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均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及结业考试岗前培训合格证是专任教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必要条件。现将本年度岗前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地点

根据湖北省高校师培中心安排,本年度我校教师统一在湖北省师培中心培训点(湖北大学校内)参加培训。

二、报名

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补考人员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7月15日

现场确认时间:7月1日—7月16日

现场确认地点:综合办公楼304室

报名网址http://39.100.64.169/

三、报到及培训时间

目前暂定的湖大培训时间是7月29日报到,7月30-8月4日培训,最后的确定时间以文件通知为准。

四、培训内容

详见报到时领取的培训资料。

五、考试

根据省师培中心安排, 本年度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定于11月9日(周六)上午9:00—12:00,考生须于11月1日至8日,登录岗前培训系统(http://39.100.64.169/ )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入场。请参训学员认真复习,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六、考核、结业与发证

(一)考核。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成绩组成,单门成绩有效期两年。

《教育知识与能力》采取闭卷考试,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考核采取中心评分、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中心评分×60%+集中培训评分×15%+校本评分×15%+线上学习评分×10% 。

中心评分采取论文评审方式,省高师中心组织专家对学员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进行评分,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系统(以下简称“岗前培训系统”)提交,并由高校对学员论文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在岗前培训系统中向省高师中心提交。各高校须按照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对本校学员的课程论文进行初审,凡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一律不允许提交。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

集中培训评分由承训点根据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课堂表现等综合表现评分,满分100分。各承训点须于2019年11月1-8日在岗前培训系统中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校本评分由参训高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两门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情况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满分100分。各高校须于2019年11月1-8日在岗前培训系统中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计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

(二)结业与发证。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三门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成绩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考该课程的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人事处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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