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4-09-02审核人:(访问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目前聘用在教师岗位(含辅导员)、职能部门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本通知各项条件的人员。

二、各单位报送拟申报教师资格证人员信息

1.时间:9月6日前。

2.地点:人事处(综合办公楼301室)。

3.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需同步提交)。

三、个人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1.报名时间:9月11日至9月18日(8:30-17:00)。

2.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四、网上报名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的现场确认点为申请人所属高校,认定机构为湖北省教育厅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只能是高校,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任意增加或删减;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一)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

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二)报名

在我省高校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并须认真阅读现场确认机构的注意事项。

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五、体检

1.时间:现场确认前。

2.地点:武汉市普爱医院(原武汉市第四医院)。

3.体检表见附件2。

请务必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果不予认定。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22日,具体由各学院根据要求自行组织。

七、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9月11日-9月23日(有效工作日)。

2.地点:人事处(综合办公楼301室)。

3.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4份(系统生成)。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1990至2000年的成人学历在网上若不能查询,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并提交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武汉市普爱医院(原武汉市第四医院)体检表1份,表中粘贴照片须与上传系统的照片相同。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由教学单位统一交至人事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登记照1张,须与上传系统的照片相同,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7)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两年内至少两学期教学任务(课表)1份,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8)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9)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10)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11)博士学位申报人员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说明:所需材料中(1)-(8)由个人提供,(9)-(10)由人事处提供,个人材料统一装于带绳扣牛皮档案袋中。


人事处

2024年9月2日

附件【附件1:(XX单位)申报教师资格证人员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正反打印).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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