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楚天技能名师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5-04审核人:(访问次数)

院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鄂教高〔2011〕1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置及拟聘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楚天技能名师拟聘人选应严格按照遴选标准,面向行业、企业,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择优推荐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是具有一技之长的省级、国家级技术能手(大师、名师、能工巧匠)。每个专业原则上推荐楚天技能名师拟聘人选不超过2名。续聘人选应是于2014年5月30日前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方能申报。

二、申报名额。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拟聘人选申报名额分别不超过8名。续聘人选占学校申报名额。

请各二级进行单位积极选聘楚天技能名师人选。

三、申报材料。

1. 先由各二级教学单位遴选拟聘人选,组织填写《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及拟聘人选申报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

续聘人选需在申报表中附上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上述纸质材料(拟聘楚天技能名师签字稿申报表一份)及其电子稿请于2014年6月13日前报人事处。

2. 学校根据拟确定的人选在系统中分配用户名(单独分发),然后由各申报的二级教学单位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网络平台上完成网上填报,并在系统中上传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续聘人选需同时上传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的电子扫描件)。

不详事宜请与院人事处联系(84803730)。


人事处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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