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项工作成果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竞赛类工作成果认定材料”提交工作,为确保提交材料信息准确完整,符合成果认定审核规范性,现将材料提交要求与规范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认定文件依据
教育教学竞赛类工作成果满足武船院发〔2018〕33号文件的以该文件为准,不满足的以武船院发〔2017〕17号为准。
二、材料审核与提交
1.各教学单位按《2018年度教育教学竞赛类工作成果汇总表》(见附件)汇总所在单位成果申报信息,“赛项名称”及“颁奖部门名称”须与证书内容完全一致,并对内容准确性及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
2.申报项目原始及证明支撑材料按“汇总表”序号用红色标序并按顺序附后,(支撑材料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对证书颁奖部门不明确的还需提供竞赛主办单位下发文件),没有相应材料做支撑的视为无效申报。
3.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excel格式)、支撑材料于12月28日上午12时前提交教务处(联系人:黄铂)。
教务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