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统计与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岗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人员。
二、成果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材料报送及认定
1.部门提交材料:科研人员(个人)报送的材料及《部门成果信息汇总表》(部门签字盖章)。
2.科研人员(个人)提交材料:科研成果原件及《各类科研项目工作量分配表》
3.《部门成果信息汇总表》导出方法:选择部门秘书身份→选择“科研成果”→查询→选择“成果类型”(如论文),“当前状态”为待认定,“成果时间”为2018.1-2018.12→查询→导出。
《各类科研项目工作量分配表》导出方法:信息录入→提交→系统自动返回列表→列表“操作”栏点击“导出”。
4.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11月23日前。
5.认定说明:
(1)2018年科研成果若已计入上一个聘期的不予认定。
(2)录入信息不全的、不上传附件的、提交材料不全的科研成果不予认定。
四、录入规范及注意事项
1.“在研项目”一栏录入课题,“科研成果”一栏录入论文、教材专著、专利、科研获奖、其它成果。
2.多人合作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校内排名第1)录入科研系统,必须录入该项目所有成员(包括校内校外)信息;所有成员个人科研分值之和,不能大于科研工作量总分。
3.各类成果上传附件及原件材料提交要求见附件一,科研分计算办法见附件二。
五、联系人及电话:
马诗睿 84804822
科研群:222935871 科研秘书群:526193866
科研处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