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席团
第一条召开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全体委员会会议及学生会各部门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第二条主席团对内主持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对外代表学生会开展活动;并通过主席团会议等形式,决定学生会的重要工作与活动安排。
第三条负责学生干部的培训及评优评先工作。
第四条负责学生会内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第五条完成团委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二 办公室
第一条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间的工作;
第二条负责学生会文件的接收、传阅,起草、印发学生会文件、总结汇报材料和对外信函等;做好文件和档案(含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负责学生会各种会议的通知、筹备、记录、考勤工作;
第四条负责校、院两级学生干部的考核,各部门工作的考核。
第五条负责接待和处理同学的来信来访。
第六条完成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学习部
第一条定期筹划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会;
第二条做好一年级学生晚自习检查、督促工作;
第三条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学习部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做好考试前的动员和严肃考风考纪的活动;
第五条筹划学风建设的系列活动;
第六条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四 生活部
第一条定期检查学院各食堂,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为学院学子提供卫生、实惠的就餐环境;
第二条按照《武汉船院宿舍管理条例》,协同宿管委负责全院宿舍学生生活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负责督查全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开展“船院文明学子”的创建活动;
第四条负责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生活部工作进行指导、考核;
第五条建立信息反馈员小组,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负责“课桌文化”清理活动;
第七条组织开展“书香之家”宿舍文化活动;
第八条开展学生生活方面的讲座和座谈会;
五 文艺部
第一条筹划、组织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
第二条协助团委组织开展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
第三条负责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文艺部的指导、考核工作;
第四条做好十佳歌手、元旦晚会等校园活动的准备与组织工作;
第五条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礼仪、接待工作;
第六条负责与社团相关协会、艺术团的联系和交流活动;
第七条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六 体育部
第一条筹划、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第二条负责做好早操的组织和检查工作。
第三条负责“船院杯”足球赛、篮球赛、乒乓球赛等常规赛事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负责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体育部的指导、考核工作;
第五条负责与社团相关协会的联系和交流活动;
第六条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七 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一条负责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的建设;
第二条积极组织全院青年志愿者活动;
第三条负责“学雷锋活动月”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负责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指导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负责全院青年志愿者的注册工作;
第六条配合实践部做好暑期社会实践工作;
第七条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八 女生部
第一条反映广大女生要求,维护女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条做好每年度“女生节”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工作;
第三条组织开展以女性为主题的知识讲座;
第四条组织广大女生学习成功女性的先进事迹;
第五条积极开展适合女生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女生部工作考核;
第七条协助生活部做好女生宿舍的检查管理工作;
第八条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九 外联部
第一条负责加强各兄弟院校学生会、校院两级学生会、学院各学生组织之间的联系;
第二条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宣传联系,以及争取社会赞助的工作;
第三条负责船院杯辩论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负责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外联部的考核工作;
第五条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十 宣传部
第一条围绕学院各阶段中心工作和学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好宣传鼓励作用;
第二条负责更新学院橱窗;
第三条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
第四条负责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宣传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第五条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六条完成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