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2013年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3]1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鄂教体艺办函[2013]1号)文件要求,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工作要求较往年有较大变动,现就本学期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做出如下说明:
一、测试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测试项目
11级、12级经管、电气学院测试项目:视力、50米跑、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12级机械、动力、船海学院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视力、50米跑、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台阶实验、握力、跳绳;
13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视力、1000米(男)/800米(女)、50米跑、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三、时间安排
9月30前二级学院完成测试工作,10月10日前将数据表格报送院团委,10月20日前团委审核处理数据,报送至省数管中心和国家体质网站。
四、工作分工
1、学工处负责体测工作总体安排和监督;
2、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测试;
3、团委负责数据处理以及上报工作。
五、测试设备以及场地
六、体测工作安排
1、11级、12级经管、电气学院分班级组织测试,填写《11/12级体测成绩登记表》(见附件一);
2、12级机械、动力、船海学院分班级组织测试,填写《12级体测成绩登记表(补充)》(见附件二);
3、13级身高、体重、视力三项在体检中测试,其他项目由教官组织测试,填写《13级体测成绩登记表》(见附件三);
4、成绩登记表不得以任何理由涂改,一旦涂改,作废处理;成绩登记表中数据项不能为空,成绩项为空的打“/”符号;免测学生名单统一填在表的最后,成绩项全部为空(打“/”符号),在备注中注明“免测”。学生测试结束后在《成绩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一旦确认,成绩将不能更改;如学生对成绩有疑问,当场提出由测试人员解决。
5、免测手续办理:
(1)11、12级学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需凭三甲以上的医院病历或证明申请,由年级辅导员审批;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学生由毕业班辅导员统一办理免测手续;13级新生根据身体实际情况申请,由新生辅导员负责审批;
(2)免测申请需填写《国家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免测申请表(见附件四),由辅导员、校医院、二级学院统一审批盖章后,由二级学院分团委存档。
6、机械、动力、船海学院以及13级测试成绩不及格者,10月30日后安排补测一次;
7、测试各项目注意事项(见附件五),项目具体操作规范及要求说明见《学生手册》P241。
8、机械、动力、船海学院测试台阶试验由团委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测试。
9、二级学院及时将填写完整的成绩登记表交院团委姜层老师处,完成一个班级交一个班级。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级学院指派专门负责体测工作的辅导员和学生负责人,测试工作要严谨、规范,不弄虚作假,测试期间要注意安全,确保测试数据上报准确及时、真实有效。
2、加强宣传,向广大学生做好测试项目说明和宣传工作,加强锻炼,阅读项目说明,做好测试的准备。测试期间学生要穿运动裤和运动鞋,预防运动拉伤。测试期间有任何不适,应及时提出,立即终止。
3、做好测试场地、测试器材的安全维护。
4、学工处组织对各二级学院体测工作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力、上报数量不足、数据错误、被学生举报、弄虚作假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5、测试工作完成后,所有测试设备交还学工处。
附件一:《11/12级体测成绩登记表》
附件二:《12级体测成绩登记表(补充)》
附件三:《13级体测成绩登记表》
附件四:《国家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免测申请表
附件五:《测试项目说明》
学工处 团委
2013年9月9日
附件五:
体测项目注意事项
一、身 高
注意事项:水平压板与头部接触时,松紧要适度,头发蓬松者要压实头顶的发辫、发结要放开,饰物要取下,不能屈膝踮脚尖。
具体操作详见13年《学生手册》247页。
二、体 重
注意事项:测量体重前受试者不得进行剧烈体育活动或体力劳动;测试时,受试者尽量减少着装。
受试者站在体重计中央,上下体重计是动作要轻缓。
具体操作详见13年《学生手册》247页。
三、肺活量
注意事项:
(1)检查肺活量口嘴处是否漏气。
(2)测试时呼气不可过猛,防止漏气;防止从口嘴处吸气;测试中不得中途二次吸气,避免将水吸入气管发生意外。
具体操作详见13年《学生手册》256页。
四、视 力
测试方法:
1、受检者在距视力表5米处站立,用遮眼板将左眼轻轻遮上,先查右眼,后查左眼,均为裸眼视力。
2、可先从5.0一行视标认起。如果看不清再逐行上查,如辨认无误则逐行下查。要求对每个视标的识别时间不超过5秒。规定4.0~4.5各行视标中每行不能认错1个;4.6~5.0各行视标中每行不能认错2个;5.1~5.3各行中每行不能认错3个。超过这一规定就不再往下检查,而以本行的上一行记为该受检者的视力。
3、如5米处不能辨认视力表最上一行视标时,令受检者站立于距视力表2.5米处或l米处进行检查。所得视力值应分别减去校正数值0.3或0.7后,记为该受检者的视力。
例如,某受检者在5米处不能辨认最上一行视标,令其在2.5米处检查。所得视力为4.2,则4.2-0.3=3.9,该受检者视力即为3.9;某受检者在5米和2.5米处都不能辨认最上一行的视标,令其在1米处检查。所得视力为4.2,则4.2-0.7=3.5,该受检者视力为3.5。
4、视力记录方式:将受检者的左、右眼裸眼视力分别记入相应方格内。
例如,某受检者的左、右眼裸眼视力分别为5.0和4.6。应在与“左”对应的方格内填入 “5.0”,在与“右”对应的方格内填入“4.6”。
注意事项:
(1)检查视力前,配戴眼镜者应摘去眼镜(包括隐形眼镜),检查裸眼视力。
(2)检查前不要揉眼,检查时不要眯眼或斜着看。检测人员应随时注意监督。
(3)用遮眼板时,受检者不要压迫眼球,以免影响视力。
(4)不宜在长时间用眼、剧烈运动或体力劳动后即刻检查视力。至少要休息10分钟以后再做检查。检查若在室内进行,受检者从室外进入后也应有15分钟以上的适应时间。
五、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注意事项:
(1)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衣服上不要别校徽、胸针、玻璃或金属饰品,口袋里不要装钥匙等尖锐、锋利、坚硬的物品。不得穿皮鞋、凉鞋、钉鞋参加测试;
(2)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可在慢跑的基础上对肩关节、肘关节、背腰肌肉、腿膝踝关节等部位进行活动,强化肌肉韧带的力量,提高机体的灵敏性和协调性,防止受伤;
(3)跑完后应立即披上外衣,以防伤风感冒,并做好放松活动,可慢走或对身体各部分进行放松性的抖动、拍打。
具体操作详见13年《学生手册》258页。
六、坐位体前屈
注意事项:
(1)测试前,受试者应做准备活动,以防肌肉拉伤;
(2)身体前屈,两臂向前推游标时两腿不能弯曲;
(3)受试者应匀速向前推动游标,不得突然发力。
具体操作详见13年《学生手册》262页。
七、立定跳远
注意事项:
(1)发现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每人有三次机会。
(2)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参加测试。
具体操作详见13年《学生手册》274页。
八、50米
注意事项:
(1)受试者测试最好穿运动鞋,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
(2)发现有抢跑者,要当即召回重跑。
(3)如遇风时一律顺风跑。
具体操作详见13年《学生手册》272页。
九、引体向上(男)
注意事项:
(1)受试者应双手正握单杠,待身体静止后开始测试。
(2)引体向上时,身体不得做大的摆动,也不得借助其他附加动作(如收腹提膝、蹬腿、短振、摆动等) 撑起。
(3)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秒停止测试。
具体操作详见13年《学生手册》268页。
十、1分钟仰卧起坐(女)
注意事项:
(1)如发现受试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
(2)测试过程中,观测人员应向受试者报数。
(3)受试者双脚必须放于垫上。
具体操作详见13年《学生手册》266页。
十一、握力
注意事项:
(1)测试时,保持手臂自然下垂姿势,手心向内,不能触及衣服和身体;
(2)用力时,禁止摆臂、下蹲或将握力计接触身体;
(3)如果受试者分不出有力手,双手各测试两次。
具体操作详见13年《学生手册》270页。
十二、跳绳
注意事项:测试过程中跳绳拌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
具体操作详见13年《学生手册》276页。
十三、台阶测试
注意事项:
(1)心脏有病的学生不能参加测试。
(2)按2秒上、下一次的节律进行。当受试者跟不上节奏时应及时提醒,如果三次跟不上节奏应停止测试,以免发生伤害事故。
(3)上、下台阶时,膝、髋关节都应伸直。
(4)被测试者不可自己测量脉搏。
具体操作详见13年《学生手册》2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