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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年武汉船院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2012-10-26审核人:

为丰富校园生活,繁荣校园文化,展示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壮大校园文艺力量,发掘人才,打造校园经典作品,院团委将于2012年10-11月举办2012年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 院团委 院学生会 大学生艺术团

二、活动主题 乐动青春 唱响船院

三、活动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和安排 1、10月24日至11月2日:初赛阶段。由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自行举办初赛选拔出8名选手参加复赛。 2、11月3日至11月16日:复赛阶段,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三、四楼。 3、11月17日至11月30日:集训和彩排时间。由艺术团负责对所有参赛选手进行强化训练,由院学生会文艺部组织选手彩排。 4、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鼓励原创歌曲以及民族类、美声类相关音乐形式。

五、考核项目 1、自我介绍+必选曲目。 2、自选歌曲演唱。 3、试唱练+知识问答。

六、组织工作安排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在初选阶段到决赛开始前,需要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工作: (1)在初选阶段期间,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制定初赛计划,内容必须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等要素,于10月31日前将计划报至院团委,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板、网站、海报、喷绘、微博和广播等途径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要在全院学生中做好广泛宣传,使广大学生充分了解此次活动的目的和要求,为组织更多的学生参赛奠定基础。 (2)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组织初赛: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学生的参赛,选出最优秀的参赛者参加决赛,并按照初赛计划自定的时间节点及时上交活动情况说明。 (3)比赛结束后,院团委记者团负责进行后期报道,将获奖人员名单、照片、简历在校园网上发布,由新闻中心进行全方面的报道,并从获奖选手中进行采访。

共青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委员会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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