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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年06月30日 14:20 点击:[]次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期末学生教育管理、暑期安全教育等工作,现通知如下:

1.暑期留校:因2016年暑期宿舍拟开展整体维修,在校生原则上不予批准留校;因参加教学、实践活动需要集中留校的,由组织单位统一向后勤集团提交申请;按通知要求需搬离行李的寝室,请相关二级学院做好安抚、组织工作。

2.素质教育学分认定:按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流程,各二级学院应于17周启动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并于学期结束前完成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的系统录入。各二级学院应提前规划《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不足1学分学生补修方案。

3.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目前学生工作处已启动各项原始数据采集工作,因班主任(辅导员)查操从第8周开始统计,学期数据据实按周数比例进行折算。

4.辅导员、班主任考核:按整体工作安排,二级学院于17周起,依照《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学期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本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办法,开展辅导员、班主任学期考核工作。626日前向学生工作处报送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结果及核定工作量。

5.学生入伍:继续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宣传、体检等相关工作。

6.毕业生离校教育:见附件:《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的通知》。

7.安全教育:2014级、2015级学生暑期离校前开展一次暑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内容包括防溺水、防火、防盗、防诈骗;离校、返校以及假期期间交通安全、人身及财产安全;预防假期打工上当受骗或陷入非法传销等。

8.考风考纪教育:根据教务处、学工处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做好期末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

9.其它工作:期末阶段,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加强值班检查工作,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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