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有序组织今年贷款工作,让申请贷款学生能够提前了解贷款政策,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方便学生申贷,同时规避贷款逾期风险,形成良性放贷、还贷循环机制,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能够持续发展,经省教育厅资助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协商,现将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申请学生填写《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见附件1-1,附件1-2《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可印制在附件1—1《贷款证明》的反面。
二级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出具备案表》见附件2。此表请于6月28日之前报送学工处资助中心。
《贷款证明》实行院系和学校资助部门两级审核、两级负责。学生在填写《贷款证明》后各二级学院在审核时要严格把关,结合学生在校困难认定、日常消费、本学年已经获得的资助、上学年学费缴纳情况进行。故请二级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出具备案表》见附件2。如果有当地资助部门反映学校出具证明不负责任、把关不严,造成非贫困生获得贷款,经核实将追究学校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故请各学院严格把关。
二、做好在校生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网上申请准备工作
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采取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请提醒所有申请学生都必须提前先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https://sls.cdb.com.cn/)上进行申请,详细操作见附件4《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然后学生再到生源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三、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工作
各二级学院在审核《贷款证明》时,要重点宣传解释贷款联系人制度。从2013年开始,所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都必须提供贷款联系人,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一式三份,可以复印,见附件),原件交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联系人、借款人可以各保留一份复印件。相关材料见附件8。
附件:1-1、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1-2、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可印制在附件1—1《贷款证明》的反面)附件1: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证明.doc
2、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出具备案表附件2: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开具备案表.xls
3、贷款证明备案汇总表
4、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附件4: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doc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样表)附件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样表).doc
6、专业类别(来源于网络 供参考)附件6:专业科类别.doc
7、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附件7 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图片版).doc
8、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工作的通知附件8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修改).doc以及关于做好贷款联系人工作的通知(修改).doc
学工部(处)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