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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感恩、诚信、回报”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2017年05月08日 16:03 点击:[]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20131号),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强化资助育人效果,我院将于20175月份开展“感恩、诚信、回报”教育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开展学生“感恩、诚信、回报”教育,既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对于维护校园稳定、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开展“感恩、诚信、回报”教育月活动,可以结合当前开展的活动协同开展,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声势,构建以诚信为荣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活动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等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三、加强检查,及时总结

二级学院需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可从主题班会、讲座、微电影、征文、演讲、知识竞赛、图片展等形式中选择2-3项),指导班级开展活动,定期检查活动开展的效果。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于61日之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活动总结纸质材料,总结要求短、实、新,一般不超过1500,包括活动开展的具体时间、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宣传形式(包括宣传稿)、活动内容、活动图片(视频)、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活动图片及视频可报送电子材料。

活动期间学生工作处将会不定期的组织开展“感恩、诚信、回报”问卷调查,并通过座谈会等形式抽查二级学院及班级开展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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