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校友捐赠意愿,现就评选2021年“校友助学金”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请“校友助学金”的学生须为综合表现良好以上的全日制2021级在校生。
二、名额分配及标准:
资助人数共10人,每人1000元。具体各学院分配名单如下:
学院 |
名额 |
金额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1人 |
1,000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2人 |
2,000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3人 |
3,000 |
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 |
1人 |
1,000
|
商务贸易学院 |
2人 |
2,000 |
士官学院 |
1人 |
1,000
|
小计 |
10人 |
10,000 |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等。
2.2021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助学金和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资助。
四、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评审流程
(1)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填写《2021年校友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至各二级学院。申请时间:2021年12月7日-12月10日。
(2)年级辅导员、二级学院按照评选要求,确定获得资助学生名单;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12月15日前完成评审。
2.学院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17日-24日
3.提交资料
12月15日17:00前将《2021年校友助学金申请表》、《2021年校友助学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登记表》(一式两份)上报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汇总表的电子表发送到邮箱443182789@qq.com。
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