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先进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2-03-25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努力成才,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名称

1.先进集体授予荣誉有: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

2.先进个人授予荣誉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对有特殊或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和先进事迹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院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强,关心时事政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团结一致,有较高的文明修养;有团结带头,严于律己、密切联系同学,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并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的班委会、团支部;班级群体政治素质好,班集体建设成绩显著,全班无群体性违纪,个人无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

2.以三好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积极开展科技活动等第二课堂活动,学风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成绩普遍良好。班级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不及格率在15%以下。

3.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讲文明、有礼貌,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维护安定团结,班级平均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评价居本二级学院同年级前列。

4.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并取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或有10人以上获得各类文体奖励。

5.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心理辅导,心理素质不断提高,心理健康问题全面纳入控制状态。

6.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不断增强,体质健康达标测试成绩优良率达到25%以上。

(二)文明寝室依据《武汉船院学生文明寝室创建评分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三)“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品德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学好政治理论课,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热心为社会、集体和同学服务;遵守国家法令,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上进,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发挥积极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巩固;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严谨治学,善于自学;积极参加科研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教学、实习、实训活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分以上,初修无不及格课程。

3.身体好。坚持经常性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健康的娱乐活动;讲究卫生,身体健康,体质健康达标测试成绩良好以上。

4.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在本班级排名前20%。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素质教育学分评价居全班前10名。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热心为同学服务,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坚决斗争,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认真完成所承担的社会工作。任班级以上干部满一学期。

3.学习勤奋,态度端正,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项文体活动,讲究个人及公共卫生,身体健康,体质健康达标测试成绩合格以上。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比例

1.先进班集体8%

2.三好学生2%

3,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中的) 10%

4.文明寝室 根据学院《学生文明寝室创建评分细则》的评比结果

四、评选要求

1.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实施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严把握条件。

2.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学生工作部审核,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3.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各二级学院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三周上报评选结果。

4.各奖项评选结果,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公布。

5.获奖者均发给荣誉证书及奖品。

6.符合推荐条件的先进个人要在学工系统内自主申报,经审批通过后,记入个人档案。符合推荐条件的先进班集体需由班主任在学工系统内申报,经审批通过后,记入班级管理档案。

7.各二级学院可依照本规定设立二级学院级各奖项。

8.文明寝室评比工作由学工处领导,宿管中心协助,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班主任主持,班委会执行。文明寝室评比每周进行。

五、附则

1.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