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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文明寝室创建评分细则
发布时间: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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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文明寝室创建评分细则

第一条 为营造文明、整洁、安全的住宿环境,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倡导有品位、有格调、有档次的情趣与风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18luck平台注册 全日制注册大学生。由学工处领导,宿管中心协助,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班主任主持,班委会执行。

第三条 学生文明寝室每周评选一次。本周全体寝室成员的平均得分,为文明寝室的创建分数。

第四条 学生文明寝室级别,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0~69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 将每学期学生个人的寝室表现情况,计入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评价。

第六条 积极参与学生文明寝室创建活动,遵守规定作息时间,能够关心帮助同学,没有影响他人学习和正常休息。30分

(一)没有做好寝室卫生值日,每次减5分;

(二)不按时起床,不按时就寝,每次减3分;

(三)存在有损他人的言行,每次减2分;

(四)影响他人学习和正常休息,每次减2分。

第七条 积极配合学生宿舍日常管理,言谈举止文明礼貌,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环境,讲究个人和寝室清洁卫生。40分

(一)不服从宿舍管理,不配合例行检查,举止不文明,每次减5分;

(二)随地吐痰、乱泼污水、乱扔垃圾、饲养动物,每次减4分;

(三)大声喧闹、随意张贴、乱涂乱画、乱挂乱放,每次减2分;

(四)衣裤、鞋袜、床上不整洁,饮食用具不卫生,每次减5分;

(五)寝室内有蜘蛛网、杂物、垃圾、污垢和异味,每次减3分;

(六)生活用品、学习用品、桌椅板凳摆放不整齐,每次减2分;

第八条 遵守学院《学生住宿管理条例》规定,具有安全防范意识,及时发现、报告、排除安全事故隐患。30分

(一)违反学院《学生住宿管理条例》规定条款,每例减1~20分;

(二)随意翻越校园围墙或宿舍门窗,每次减2分;

(三)酗酒、赌博、打架、起哄闹事、摔砸物品,每次减5~20分;

(四)传播反动、黄色、邪教、不健康的信息,每次减2~20分;

(五)在寝室点燃明火,私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每次减5分;

(六)损坏公物或公共设施,存放使用违禁物品或器械,减5~20分。

第九条 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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