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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船院2024年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简章
2024年06月13日 11:42 点击:[]

根据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4年定向培养军士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2024年与海军、武警部队开展定向培养军士工作。

一、招生计划

今年,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分配我院定向培养军士470名招生任务,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专业

军种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计划

轮机工程技术

海军


5




5




5



15



5




5


40

电气自动化技术

海军

5


5


5


5

5


5

5

10

25


5




5



80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武警部队

7



5


10


5

6

7

10

10

50

7


7

8

6


6

6

150

轮机工程技术

武警部队

8

6

6

6

6


10

5

7

7

10

10

70

8

8


7

10

8


8

200

合计

20

11

11

11

11

15

15

15

13

24

25

30

160

15

13

12

15

16

13

11

14

470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2024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定向培养军士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1.填报志愿

湖北省考生填报定向军士志愿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2日,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执行当地专科提前批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2.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

体检、面试时间暂定为7月5日至11日左右(具体时间以公布为准)。湖北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定向培养军士的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和参检考生名单。考生参加体检、面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面试、政审结束后,湖北省招办将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考生参检合格人员名单。

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执行当地相关定向培养军士的有关政策,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

四、录取办法

1.录取

定向培养军士全部实行提前批次远程网上录取,执行各省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北省录取时间暂定为8月3日至8月6日(具体时间以公布为准)。8月10日前,省级招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级征兵办。9月底前,省级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招收部队,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移交定向培养高校,装入定向培养军士对象档案。

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时间以当地具体公告为准。

2.选拔补充

定向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时,拟定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另行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具体实施以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五、培养方式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六、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级别有关规定,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算。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定向培养对象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国家对委培军士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补偿或代偿金额为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4803666 84803777

咨询QQ:800019781

邮箱:zhaoban@mail.ws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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