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军士
2014年从高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须知
2014年04月18日 00:00 招生处 点击:[]

招收计划:今年我省担负为广州军区、海军、二炮和武警部队从高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270名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其中,省内招收院校4所,省外招收院校6所,主要专业类别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土资源调查、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通信等。

招收程序:按照宣传发动、填报志愿、体格检查、政治审查、面试、录取的程序办理。招生对象的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工作,按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进行。时间安排:6月25日至28日,填报志愿;7月上旬,进行招生体检、面试、政审;8月中旬,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对象和条件: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男性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招生办法: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对象,由省招生办会同省征兵办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高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确定;面试由接兵部队派人会同兵役机关组织,与体检同步进行。体检、政审和面试结束后,由省级征兵办将合格考生名单抄送省招生办,省招生办在相关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作为网上录取依据。录取时,省招生办依据考生志愿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由院校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规定发录取通知书。

办学: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定向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担任士官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入伍实习合格者按照高校有关规定和时间要求准予毕业,毕业时本人不返回学校,由学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退回原高校。

入伍手续办理:定向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与当年冬季征集义务兵一并进行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复检复审合格者,由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在完成本学期考试后持兵役机关介绍信按照规定的时限自行到部队报到,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

任命和待遇: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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